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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预拌混凝土质量资料指南》正式印发并开展宣贯!时间:2024-03-31 2023年09月05日下午 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 资料指南培训宣贯会 在天津津卫大酒店成功召开 本次会议是由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天津市混凝土行业协会 天津市建质建设工程检测试验有限公司 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联合主办 来自全市各区执法支队和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300余人参加本次宣贯培训 张锋会长代表市混凝土行业协会提到几点意见,希望引起广大混凝土生产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响应。 1.《指南》是全行业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统一行动。本次编制充分考虑了国家、行业标准的更新变化,全面涉及了混凝土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要点,体现了质量管理流程化,标准化,数字化要求,是全面提高我市混凝土质量控制能力和质量水平的一次里程碑。更是我市混凝土行业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统一行动。 谷明同志代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综合执法总队指出本指南是在市住建执法总队统一领导下,市混凝土行业协会、市建质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等各单位积极参与,多方论证编制并发布,对各单位表示感谢。并提到: 各单位要重视指南的学习和实施,做到全面细致的学习标准,精准的贯彻指南,严格落实各环节质量控制措施。希望各企业负责人亲自部署,技术负责人精密组织好本单位的学习。不断提高天津市混凝土质量控制体系科学性和控制能力的前瞻性,推动混凝土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把他作为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重点工作和具体行动。 张亮同志对于指南的总则和一般规定进行宣贯,目的是为加强天津市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资料的统一管理,提高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水平,依据国家和我市有关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标准规范,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指南。 指出本指南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质量控制资料的管理。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参照本指南执行。分别从资料填写、资料管理、资料交货和资料归档四个方面分享,结合近期检查和实际情况给出指导意见。 张雨宁同志对指南中原材料管理部分粗细骨料内容进行分享交流。预拌混凝土原材料进场应提供出厂合格证,按批次提供出厂检验报告。所提供的出厂检验报告应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 砂石骨料在混凝土配合比中占比较高,当前天然砂禁采,机制砂石应用于越来越广泛,大家要更加重视砂石原材料管理,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按批次对其主要控制项目,项目的性能指标进行检验;做好相应记录和相关报告。 沈平邦同志对指南中原材料管理部分胶凝材料和外加剂内容进行分享交流。原材料管理资料包括管理资料、原材料检验记录资料和原材料检验报告资料三部分内容。强调保持原始记录的三个重要特性:原始性、科学性和真实性。 并对胶凝材料部分(水泥、粉煤灰、矿渣粉等)和外加剂部分各项性能指标的原始记录表格和报告进行全面而细致的讲解。要求原材料进场检验时应填写原材料检验委托登记单,并及时填写样品管理台帐登记入库。 在原材料的检验过程中应及时填写试验室环境监测记录,根据检验结果应填写样品管理台帐及不合格原材处置记录。 董会芳女士对于指南中生产过程管理内容进行分享,提到生产过程管理包括管理资料、混凝土检验记录资料和混凝土检验报告资料三部分内容。 重点强调生产过程应保存完整的电脑计量记录,配合比的设计应按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要求,应进行设计、验证、调整和确认。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依据使用方订货要求,填写生产任务单,明确各项技术指标要求。季节施工或大体积混凝土等对温度有要求时,应对原材料、混凝土进行测温,填写施工温度记录,对实际生产混凝土进行热工计算。做好砂石含水率、砂含石量的测量和检测记录。应做好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含量检测记录台账;当混凝土性能检验等出现问题或异常,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相应处置,填写不合格混凝土处置记录等。 刘亚柱秘书长对于指南中仪器设备管理内容进行分享交流,仪器设备管理资料包括管理资料和仪器设备检查/内部核查记录资料两部分内容。 提到仪器设备分Ⅰ、Ⅱ、Ⅲ三级管理。Ⅰ、Ⅱ类仪器设备应提供检定/校准机构出具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Ⅲ类仪器设备应认真做好自检工作并做好内部核查记录。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建立设备档案,做到一机一档,内容包括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检定证书、校准证书、确认报告、维修保养记录等。 |